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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发布时间:2021-06-16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本站编辑   浏览次数:

【案例某高校辅导员叶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问题。叶婚后和某学生保持2年不正当性关系。学校党委(行政)决定对叶作出开除党籍、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按程序撤销其教师资格。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决定取消该高校全年评优评先资格,并在教育系统点名通报。

【案例某高校未婚教师武某长期与已婚同事王某存在不正当交往关系学校给予王某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武某行政记过处分,停止两人教学岗位工作,并取消两年内在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岗位聘用、工资晋级、干部选任、申报人才计划、申报科研项目等方面的资格。

教育部

2021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