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学关于开展2024-2026学年度教职工荣誉体系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5-11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各二级党组织、各单位:
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深入推进教育家精神铸魂强师行动,选树表彰优秀教职工典型,充分展现广大教职工立德树人、爱岗敬业、严谨笃学的精神风貌,营造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激励学校教师当好“四个引路人”,争做“四有好老师”“大先生”,根据《西南大学教职工荣誉体系设置及奖励办法》(西委〔2025〕154号),学校决定开展2024-2026学年度教职工荣誉体系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对象和数量
(一)先进集体:学校机关部门、直附属单位、企业单位、学院(部),不超过评选对象总数的10%。
(二)含弘名师:学校聘用在岗的长期承担教育教学任务、师德师风表现优秀、作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含附属中学教师、附属小学教师),6人。
(三)优秀教师:学校聘用在岗的专任教师、专职科研人员、专职辅导员,附属中学教师、附属小学教师和实验幼儿园教师,不超过总数的6%。
(四)优秀教育工作者:学校聘用在岗的教职工,包括:大学、附属中学、附属小学和实验幼儿园的党政管理人员、实验技术人员、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不超过总数的6%。
(五)民主党派先进个人:组织关系隶属于西南大学的民主党派在籍在册成员,不超过党派成员人数的10%。
(六)统战团体先进个人:学校知联会、欧美同学会、侨台联在籍在册成员,各评选推荐2人。
(七)优秀思政课教师:学校聘用在岗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不超过总数的5%。
(八)十佳辅导员:学校聘用在岗的辅导员,10人。
(九)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个人:学校从事关心下一代工作的离退休教职工和聘用在岗的教职工,30人。
(十)师德建设先进集体:学校各机关部门、直附属单位、企业单位和学院(部),不超过评选对象总数的10%。
(十一)师德先进个人:学校聘用在岗的师德师风表现优秀或在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教职工,不超过总数的1%。
(十二)含弘教师团队:学校教学科研团队,10个。
(十三)十佳青年:学校聘用在岗的40周岁以下,在校工作满2年的教职工,10人。
(十四)优秀研究生导学团队:学校研究生导学团队,5个。
(十五)教书育人楷模:学校聘用在岗的在教书育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曾获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的教师,6人。
(十六)优秀青年教师:学校聘用在岗的,40周岁以下的专任教师、专职科研人员,不超过总数的6%。
(十七)优秀青年科研人才:学校聘用在岗的教学科研单位青年科研人员(含全职博士后),20人(自然科学和人文社科各10人)。
(十八)优秀后勤服务工作者:学校从事一线后勤保障工作的在岗教职工(含独立法人聘用人员、劳务派遣人员),20人。
(十九)社会服务先进个人:学校聘用在岗的教学科研单位(含附属中学、附属小学、实验幼儿园)在社会服务中表现突出的教职工,30人。
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按照《中共西南大学委员会党内评先评优实施办法》执行,以党委组织部通知为准。
民主党派先进个人、统战团体先进个人评选按照党委统战部方案和通知要求为准。
二级党组织的各荣誉类别具体名额,以归口职能部门通知为准。个人荣誉中,第(二)(七)(八)(九)(十三)(十五)(十七)(十八)(十九)项为竞争性荣誉,为保障各荣誉评选工作同步推进,确有必要的,可同时推荐为第(三)或(四)或(十一)或(十六)项,但需备第(三)或(四)或(十一)或(十六)项替补人选。其他个人荣誉,不重复推荐。
二、评选原则
评选工作需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三)坚持事业为上、突出业绩贡献;
(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标准程序;
(五)坚持择优评选、宁缺毋滥;
(六)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
(七)坚持定期奖励与及时奖励相结合,以定期奖励为主。
三、时间安排
(一)发布通知。5月13日前,归口职能部门按照评选实施方案,发布评选通知,组织评选工作实施。
(三)组织申报推荐。5月27日前,各二级党组织根据评选工作要求,组织申报和推荐,报送归口职能部门。
(四)初审。6月5日前,归口职能部门按照评选实施方案进行初评,提出初步建议名单。
(五)复审。6月中旬,教师工作委员会对初步建议名单进行审议,提出拟表彰名单。
(六)公示。6月底,学校对拟表彰名单进行公示。
(七)审定。7月初,学校党委常委会对拟表彰名单进行审定。
(八)决定。9月10日前,学校作出表彰决定。
四、材料提交要求
请各二级党组织于5月27日17:00前,将各项荣誉评选的推荐材料交到归口职能部门。材料具体要求以归口职能部门发布的通知为准。
请归口职能部门将初评结果于6月5日前,提交给教师工作部。材料包括:各项荣誉称号推荐表和汇总表签字盖章纸质件及PDF扫描件、WORD/EXCEL电子档。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标准,确保质量。学校党委、各归口职能部门和各二级党组织高度重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实事求是,优中选优,严格评选条件和工作程序,严把政治关、师德关,严防弄虚作假,真正把师德高尚、业绩突出、示范作用好的教职工推选出来。
(二)扩大宣传,营造氛围。学校党委、各归口职能部门和各二级党组织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获奖集体和个人优秀事迹的全方位宣传,突出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双一流”建设和各项事业发展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营造尊师重教、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激励学校教职工担当作为、开拓创新、立德树人。
(三)主动担当,突出作用。获奖集体和个人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参加学校各级各类宣传宣讲,传承西大教师育人情怀,紧密结合国家重大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把学校建设成特色鲜明的世界一流大学贡献力量。
六、各归口职能部门联系方式
荣誉类别 |
归口职能部门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先进集体 |
党政办公室 |
杨复卫 |
68250216 |
yangfuwei7361@126.com |
优秀思政课教师 |
党委宣传部 党委网络工作部 |
杨雯晨 |
68366806 |
wenchen@swu.edu.cn |
民主党派先进个人、统战团体先进个人 |
党委统战部 |
黄启庭 |
68367542 |
tzhb@swu.edu.cn |
十佳青年 |
工会 |
赵友斌 |
68252442 |
6056208@qq.com |
含弘教师团队、优秀 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建设先进集体、师德先进个人、优秀青年教师 |
人力资源部 党委教师工作部 |
吉雪菲、樊莉萍 |
68251173 |
dwjsgzb@swu.edu.cn |
含弘名师、教书育人楷模 |
本科生院、研究生院 |
蒋岑岑 |
68366290 |
fazhanzx@swu.edu.cn |
十佳辅导员 |
党委学生工作部 学生工作处 |
唐瑞萱、邓媛 |
68254226、68254950 |
xsc325@163.com |
优秀后勤服务工作者 |
国有资产与后勤管理处、后勤集团 |
胥宏祥、 石晶莹 |
68251920 |
shijngying@swu.edu.cn |
优秀研究生导学团队 |
研究生院 |
汪全洲 |
68254757 |
735004037@qq.com |
优秀青年科研人才 |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社会科学处 |
段有德、范德臣 |
68250379、 68250565 |
duanyd@swu.edu.cn、fandechen@163.com |
社会服务先进个人 |
社会服务处 |
蒋例利 |
68250233 |
jll@swu.edu.cn、26180706@qq.com |
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个人 |
离退休党委 离退休工作处 |
杨雅寒 |
68253617 |
ggw@swu.edu.cn |
特此通知。
附件:1.《西南大学教职工荣誉体系设置及奖励办法》(西委〔2025〕154号)
2.西南大学2024-2026学年度教职工荣誉体系各类别评选方案
3.西南大学2024-2026学年度教职工荣誉体系各类别推荐总名额
附件1-3.zip
西南大学
2026年5月11日